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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報訊(通訊員 吳文俊 記者 尚淑莉)“榔頭兄弟”不是藝人,他們是利用榔頭搶劫的犯罪嫌疑人。因為他們專挑深夜對停靠在僻靜角落的車輛作案,而且隨身帶著一把榔頭,所以在案件偵破過程中,偵查員給了他們這麼一個稱呼。12月9日,“榔頭兄弟”——在杭州下沙某工廠上班的安徽籍男子盧某和甘肅籍男子田某因涉嫌搶劫被下沙警方依法刑拘。 
  報案的男女有點“尷尬”
  12月7日23時左右,開發區聞潮派出所值班民警謝世雄接待了一對來所報案的男女,男的說被搶了,女的躲在後面不出聲。
  聽說被搶,辦案民警一邊詢問,一邊開始登記人員信息,詳細詢問案件情況。
  “又是沿江大道旁邊角落裡,又是22時左右,又是那把榔頭!難道是同一伙人乾的?”民警不禁與之前發生的幾起案件聯繫了起來。
  12月2日,所里也接到了同樣的一起報案:受害人也是一對男女,也是深夜將車停到沿江大道的一個“犄角旮旯”里,同樣被一把榔頭威脅要搶劫。
  不同的是,當時車內男子奮起反擊,用皮帶和對方搏鬥,雖然最後對方沒有得逞,但男子頭部在對抗中被榔頭砸傷。
  另外,12月7日22時發生的案件,受害人23時就選擇了報案。而12月2日,報案人反映的情況是發生在11月25日晚上。
  11月25日的案子,因報案時間離發案時間相隔一個多星期,案件雖已受理,但偵辦工作還在緊張進行。
  “你們為什麼這麼晚將車停在那麼偏僻的地方?當時車門有沒有上鎖?”民警問了一句。
  男的看了一眼女的,女的則低下了頭。
  “590元現金,一部手機和一張銀行卡。”男子開口說道,“他們,他們還拍了我們的照片,說讓我們明天向那張被搶的銀行卡內匯12000元錢,不然就把照片發到網上。”
  男子說完,躲在後面的女子更加尷尬了……
  認為受害人不會報警
  12月8日凌晨2時左右,“榔頭兄弟”之一盧某被下沙警方在江乾區九堡鎮牛田村抓獲,當時盧某仍在酣睡之中,距離案件發生不到4小時;12月8日14時左右,另一成員田某,在距離發案不到16小時,也被下沙警方在海寧翁家埠附近抓獲。
  在盧某平時駕駛的車內,民警發現了被搶的手機、銀行卡和榔頭、口罩、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兩人很快對12月7日和11月25日晚在下沙沿江大道附近進行搶劫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交代。
  問起作案動機,盧某交代是因為前期賭博輸了錢,現在身上沒錢了,所以和在同一工廠上班的田某“商量”了一下,決定搶一把。
  他們稱主要把目標鎖定在下沙沿江大道附近,因為據他們觀察,不少男女喜歡深夜開車去那一帶,說白了就是玩“車震”。只要是停靠在僻靜的角落、裡面有人的車輛,他們都會去瞧一瞧,有動靜就先拍下照片。
  “我覺得他們在車裡面被我們搶了肯定不會反抗,而且不會報警的。”審訊中,田某告訴民警,“榔頭是用來砸車窗的,我們沒想過要砸人,11月25日的時候車裡那個男的太凶,拿著皮帶追著我們打,我才用榔頭和他對打的。”
  至於“受害人被搶後不會報警”的這個想法,盧某說電視上都是這麼演的……
  “榔頭兄弟”雖已落網,警方還是借助此案提醒廣大市民:深夜,車輛還是少去僻靜角落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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